摘要 硅油眼是临床常见诊断名称,却不能直接在ICD-10 中直接找到相应编码。综合分析硅油眼的不同情况,按照编码原则:有明确临床表现的并发症分类与相应疾病码;不能归于其他疾病的迟发性并发症分类与H59 眼和附器未特质的操作后疾患;早期机械性的并发症分类与T85.3 眼内植入物机械性并发症;早期感染分类与T85.7 植入物的感染;未出现并发症且入院目的为取硅油的分类于Z48.8 眼科手术后的随诊治疗。编码员要仔细阅读病案内容,熟练应用编码原则,提高编码的准确性。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路8号 邮编:100020
电话:010-85231071 传真:010-65916817
http://www.zgba.org.cn E-mail:-mrzazhi@chmra.org
京ICP备12048132号-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706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