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 目的 对深圳市三甲医院急性心肌梗死病例进行DRGs 分组,探索医保单病种付费的补充方法。方法 以美国MS-DRGs(2013)的分组方法为标准,对深圳市两家三甲医院急性心肌梗死的出院病例进行DRGs 分组,比较分组费用与目前医保费用支付标准的差异。结果 有效DRGs 分组有4 个,不同分组之间住院费用的对数值有显著性差异,P <0.001;与现行医保费用标准差别显著。结论 急性心肌梗死的DRGs 分组综合了主要诊断、手术操作、伴随的并发症和合并症、出院情况等方面,比现行的医保单病种设置更能体现医疗服务的差别,更适合用作医保单病种付费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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